京财时报

备案大考临近,3家互金平台涉自融自保遭互金专委会点名

http://www.jingcsb.com/ 来源:第一财经APP 发布时间:2018-01-24 19:36:32

1月24日,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下称“互金专委会”)发布消息称,经巡查发现,部分互联网金融平台产品与其疑似关联公司进行交易、或疑似关联公司对平台产品进行担保的情况,涉嫌自融或自保。

网贷监管靴子落地后,网贷平台的备案登记工作均在紧锣密鼓的推进中。然而,随着备案截止时间的临近,一方面是部分平台为求合规拥抱监管,一方面则是部分平台仍在违规运营。

“是骡子是马拉出来溜溜,”博金贷总经理熊小鹏认为,“3+1”等政策落地,对投资者、从业者是一次非常好的教育,随着备案截止时间的临近,互金行业会经历半年期的寒冬。

3家平台涉嫌自融遭点名

根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从事或者接受委托从事活动之一,即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

1月24日,互金专委会发布关于部分互联网金融平台涉嫌自融自保的巡查公告,广富宝、花果金融、聚金资本被点名。

公告显示,“广富宝”()的“车贷标”系列产品披露的资产方来源为“深圳市广富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经监测发现该资产方与其经营主体——深圳市广富宝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嫌疑。

根据工商信息显示,广富宝全称为深圳市广富宝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广富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股东分别为深圳广富宝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乐美尚品(香港)实业有限公司,其中深圳广富宝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则为广富宝的全资子公司,广富宝持股比例为100%。

另外两家互金平台也存在担保方与经营主体存在关联嫌疑的问题。例如,“花果金融”(https://www.huaguo.cn)披露的北京远山利丰科贸有限公司为“农友宝”等系列产品的第二还款来源方,经监测发现该担保方与其经营主体——北京花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嫌疑。

“聚金资本”(https://www.jujinziben.com)披露的中汉国际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为“供应链-医疗贷”等系列产品的担保方,经监测发现该担保方与其经营主体——河南聚金天明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嫌疑。

“很多网贷平台都存在为关联企业融资或担保的情况。目前上海出台的‘备案指引’对这个情况也做了明确的要求,如果在备案登记前平台不及时整改,备案将有困难。”业内人士表示。

根据上海、深圳等地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合规审核与整改验收工作指引表》要求,平台不得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内容包括:平台运营企业以自身名义在平台上融资,以其他企业或个人名义在平台上融资,实际由平台自身使用;持有(控制)5%以上股份(表决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以及与平台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在平台上融资;其他关联方在平台上融资、但未充分披露与平台的关联关系或其他相关问题。如存在相关问题,平台要在备案登记前及时整改。

按照《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应在2018年6月底前完成P2P机构的备案登记工作。网贷平台备案已进入整改冲刺阶段。

整改合规成本高 平台备案难

随着多个重磅监管新规的接连落地,各地金融部门对网贷备案的推进工作也明显加速,网贷行业进入备案元年。

近日,福建省金融办下发《福建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在此之前,深圳、上海、江苏等多地也陆续下发了网贷备案细则。网贷平台开启疾行模式,争取赢得备案的入场券。

“合规必然带来一些成本,包括一些信息、投入等方面的成本,还有资源上的成本。”友金所副总裁、联合创始人张居花表示,网贷平台的合规成本与平台生存并非相关,平台不应只以规模为重,更应追求持续的生命力。

从目前情况来看,自融、资产端、利率、银行存管等问题都与平台能否成功备案息息相关。

例如,在银行存管方面,江苏网贷备案意见稿要求,已存续网贷机构备案登记前必须与国家有关规定具备资质的商业银行签订资金存管协议,否则不予备案登记。而已经签订存管协议但暂未上线的,不影响备案申请,可在备案成功后上线银行存管。

根据网贷天眼数据统计,截至1月15日,江苏省正常运营的平台数量为66家。其中,有22家平台已上线资金存管业务,有5家平台签约了资金存管协议。根据江苏省对网贷平台银行存管的规定,目前仅有27家平台可以申请备案。

另外,部分互金平台自认为只要业务规模大,备案就不存在问题。但实际上,现金贷等历史遗留问题有可能导致备案申请无法获批。

此前,北京金融局相关人士就明确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在涉及现金贷业务的网贷平台备案问题上,要求不能有存量历史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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