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财时报

真正保证续保的医疗保险是“长”这样的

http://www.jingcsb.com/ 来源:第一财经APP 发布时间:2018-04-23 17:40:24

今年4月12日,国家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以缓解中国社会老龄化带来的养老问题。

除养老外,在2015年,为缓解社会和个人在医疗健康方面支出的压力,在医保、医药、医疗体制改革的推动下,国家保监会和财政部先后发布《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开展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开始在全国31个省市进行税优健康保险的试点。2017年7月1日,正式在全国铺开。

税延养老保险顾名思义是个人购买的、可以延迟交纳一定额度个人所得税的养老金保险,而税优健康险就是个人购买的、减免一定额度个人所得税的特定商业健康险。这两个险种的共同特征都是国家极力鼓励给予税收福利,以期给老百姓提供在养老和医疗这两个最大的民生工程方面的政策,让人民更好的享受美好生活。

但在试点初期老百姓对个人税优健康保险的购买情况远不如预期,我们分析有多方面原因:

1、政策本身对商业保险公司要求很高,体现了监管部门对准公共产品的用心良苦,确保消费者利益。

2、免税额度不如市场预期,每月200元的税前抵扣额度,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也就10元左右的免税,可能不够敏感。

3、由于税优健康产品存在三条严格规定,即“允许客户带病投保和保证续保”、“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费用在报销后的自付比例不得高于10%”、“赔付率不到80%的部分返还客户”,初期保险公司对于该产品在经营上能否不亏损没有把握,因此试点初期部分保险公司在系统开发支持上、销售推动上不是非常主动。

4、中国个税征管制度下,都由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因此试点初期操作流程不流畅,导致纳税人购买的流程不顺畅,影响了客户体验。

5、因为是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因此这个业务必须有纳税人所在企业的人事部门配合,在初期各方面还不成熟的情况下,人事部门经办人员也缺乏足够积极性去协助相关事务。

从专业角度来看,税优健康保险产品是非常值得普通工薪阶层参保的。虽然钱不多,但实际上日常生活中也有不少人会自己去保险公司购买医疗保险,目前也买不到真正保证续保、可以带病投保的商业医疗保险。再加上这个产品还有国家税收的优惠。

不过有个好现象,经过各方面2年多的努力,目前老百姓对于该产品的接受程度在上升。本文将通过税优健康险政策规定梳理和投保理赔案例,解读税优健康保险的有关事项,希望普通工薪阶层能更清楚的认识并接受这个好产品。

一、税优健康险产品介绍

个人税优健康险的产品结构图:

真正保证续保的医疗保险是“长”这样的

上图中,几个核心概念解释如下:

1、投保人:

健康人群:16周岁以上、未满法定退休年龄、身体健康且适用税优健康保险政策的纳税人群;

既往症人群:16周岁以上、未满法定退休年龄、投保时根据其健康状况确定为既往症且投保时连续纳税满一年的适用税优健康保险政策的纳税人群;

不得因被保险人既往病史拒保,并保证续保。

2、个人账户:就是每个购买该险种的投保人交纳保险费形成的账户,和银行账户类似,保费进入账户前需扣除医疗保险风险保费。保险公司每月宣布结算利率(类似于银行利率),并计算利息,在账户内滚存。这个结算利率有最低保证,保险公司每月宣布的实际结算利率不得低于条款承诺的最低保证利率。

3、医疗保险:从个人账户中扣除的风险保费用于购买医疗保险责任,年度风险保费=年度风险保费费率*保险金额,其中,风险保费费率根据每个人的年龄、是否参加基本医疗及企业补充医疗等因素而不同。风险保险费费率表可以在保险公司税优健康保险合同中看到。

税优健康保险的操作步骤如下:

1、投保人向保险公司交纳保费,其中风险保险费用于购买医疗保险责任,剩余保费进入个人账户、并根据保险公司每月公布的结算利率计息滚存;

2、根据被保险人理赔申请,支付理赔保险金;

3、保险公司计算年度赔付率,如果赔付率低于80%,则差额部分返还个人账户,并参与下一年度累积;

4、退休后,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用于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或者用于支付医疗费用的个人支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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