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财时报

富士康首发获通过,过会仅用36天

http://www.jingcsb.com/ 来源:腾讯科技 发布时间:2018-03-09 10:28:41

3月8日,中国证监会第十七届发审委召开2018年第41次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士康股份”)首发获通过。

从2月1日,富士康股份招股书申报稿上报之日算起,到过会仅仅用了36天,富士康股份创造了A股市场IPO的新速度。

作为全球最大的电子产品代工厂,富士康在近年来多次谋求品牌化的转型之路,然而除夏普收购案外,其余的多项举措均不尽如人意。此次富士康股份如IPO成功,也有助于其凭借国内的资本市场突破长久以来的转型困局。

上市历程

2月1日,富士康股份正式向证监会上报招股书申报稿,开启了登陆A股的历程。

2月9日,证监会公布招股书申报稿和反馈意见,资料显示其拟在上交所上市,保荐机构为中金公司;

2月11日,富士康股份二度报送申报稿;

2月22日,招股书进入“预披露更新”状态。

IPO搭快车

自富士康股份上报招股书以来,其“一路飞奔”的IPO速度便一直受到市场关注。

通常情况下,国内A股上市的流程要经过申报、受理、预先披露、反馈会、反馈意见回复及更新预先披露、初审会、发审委、核准发行等一系列流程,IPO的排队时间也主要消耗在预先披露到反馈意见回复及更新预先披露之间。

一般而言,排队的时间基本在半年至一年左右,但此次富士康股份仅用半个月时间就走完了这一流程。

这似乎印证了监管层对新经济企业IPO开启快速通道的传言。

2月28日,有消息称证监会发行部将对包括生物科技、云计算、人工智能、高端制造这四大新经济领域的拟上市企业中,市值达到一定规模的“独角兽”企业,放宽审批时间和盈利标准。

成立于2015年3月6日的富士康股份不仅符合这一标准,其成立未满三年的门槛也获得了有关部门的特批。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规定,“发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但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富士康股份提交招股书的日期为2018年2月1日,距离其成立满三年还有一个月,然而提前申报的富士康股份依旧进入了IPO审核的快速通道。其招股书中也显示:“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持续经营时间未满三年,公司已就前述情形向有权部门申请豁免。”

相关信息显示,早先也有经营时间未达标但获得特批上市的先例,但这类特批企业多冠以“中字头”,如中国电建、中国建筑等大型央企,而富士康股份也成为了获得特批的首家民营企业

低净利困局

作为全球电子产业的代工龙头,富士康有着巨无霸级的营收表现。2016年,富士康实现营收9327.69亿元,即便是此次拆分上市的富士康股份,其营收数据也超过了绝大多数A股上市公司。

从招股书公布的信息来看,2015至2017年,富士康股份营收分别高达2728亿元、2727.12亿元、3545.44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4%。以2017年营收数据来比较,2016年A股已上市的公司中,仅有13家超过这一体量,可以说IPO成功之后的富士康股份将成为A股的又一大巨头。

尽管拥有千亿级别的营收规模,但受制于电子制造业低毛利的市场现状,富士康股份的毛利率、净利率并不出彩。招股书数据显示,2015至2017年,富士康股份归母净利润为143.50 亿元、143.66 亿元和158.68 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5.16%,净利率在5%左右徘徊。2017年公司的综合毛利率约为10.14%,其中通信网络设备业务、云服务设备业务分别占公司收入的60.5%、33.96%,但上述两项业务的毛利率仅为13.65%、4.65%;尽管精密工具和工业机器人业务的毛利率高达49.23%,但由于该业务在总营收中占比仅为0.27%,因此对富士康股份的毛利率拉动并不明显。

另外,富士康股份目前也客观存在着无实际控制人、关联交易、同业竞争等发审层面的技术问题,尽管已经进入了IPO快速通道,但市场对富士康股份能否顺利IPO依旧处于观望之中。

艰难的转型路

富士康此前曾有过多次品牌化的布局,但这一次富士康股份的IPO闯关,却将目标聚集在智能制造这一领域。

代工电脑起家的富士康早年间曾试图打造“富士康”品牌,产品涉及电脑机箱、电源、主板等,但这一品牌市场反响并不乐观。随后富士康又收购了赛博电脑城,意图进军线下的电脑城市场,并且在2010年成立了浙江嘉兴万马奔腾商贸有限公司,希望在线下开设一万家数码专营店。

随着线上电商的火爆,2013年富士康最终抛售了赛博股份,一万家数码门店的铺设计划也随之夭折,其转而设立了3C数码网上购物平台富连网。但由于国内电商已基本被几大寡头瓜分完毕,成立至今的富连网依旧难有作为。同年,富士康甚至还推出过富可视品牌的手机。目前,除2016年夏普的收购较为成功外,富士康其余的品牌化转型基本都宣告了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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