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财时报

北京“双井打人案”宣判结果怎样?

http://www.jingcsb.com/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18-11-21 19:24:34

 据@北京朝阳法院 官方微博,今天(21日)下午,“双井打人案”在北京朝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因琐事在双井桥下当街打人的21岁男子马某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

据悉,案件审理期间,被告人马某某与被害人彭某某达成调解协议,赔偿彭某某经济损失并已履行。

法院认为,被告人马某儒法制观念淡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且造成轻伤二级的后果,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马某儒到案后如实供述了所犯罪行,且对被害人进行了赔偿,依法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

对于一审结果,马某儒当庭表示有意见,但未明确表示上诉。

新闻多一点

2018年5月18日晚,在北京双井路口,一名黑衣男子多次用拳头和膝盖猛击一名蓝衣男子,甚至一度对蓝衣男子采用锁喉的危险动作。

5月19日16时50分许,北京警方在房山良乡某小区将涉案嫌疑人马某儒(男,20岁,北京市人)抓获,同时找到事发时其驾驶的摩托车。

5月20日,马某儒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朝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7月17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以被告人马某儒涉嫌犯故意伤害罪,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综合:@平安朝阳、@北京朝阳法院

【免责声明】 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京财时报(www.jingcsb.com)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联系邮箱:xinxifankuui@163.com

热文推荐

首页 | 新闻 | 财经 | 房产 | 娱乐 | 旅游 | 时尚 | 生活 | 科技 | 健康 | 汽车 | 教育 | 今日北京 | 电子报

Copyright © 2008-2016 备案号:京ICP备09109218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1908457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20080118
关于同意京财时报设立互联网站并提供新闻信息服务的批复

友情链接: 大粤日报 时尚周刊 京晨晚报 投资观察界 新讯网 西北商报网 万亿财富网 中国投资界 新尧网 中国证券期货 广东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