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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狗命案二审宣判 到底谁的错?详细经过是怎样的?

http://www.jingcsb.com/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18-12-19 17:06:09

 【摸狗命案二审宣判 到底谁的错?】2月19日,备受关注的武汉“摸狗案”二审宣判,二审判决书显示,杨建伟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杨建平无罪。19日中午,杨建平的辩护律师雷刚告诉记者,杨建平已被释放。

  事发现场。

  12月19日,备受关注的武汉“摸狗案”二审宣判,武汉市中院认为,弟弟杨建伟的行为系防卫过当,具有自首情节;哥哥杨建平属正当防卫。

  二审判决书显示,杨建伟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杨建平无罪。

  19日中午,杨建平的辩护律师雷刚告诉澎湃新闻,杨建平已被释放。

  案件先后经历6次开庭,正当防卫是辩论焦点

  2016年2月28日13时许,杨建伟(51岁)、杨建平(55岁)在武昌区杨园街住所门前,遇彭芳明遛狗路过,因杨建平摸了彭芳明所牵的狗,双方发生口角,彭芳明当即扬言去找人报复。

  一审判决书显示,双方发生口角后约10分钟,彭芳明邀约另外三名男子,手持工地上常用的洋镐把,返回找杨氏兄弟报复。彭芳明率先冲到杨建伟家门口,与其发生打斗,杨建伟用单刃尖刀朝彭芳明胸腹部猛刺。双方打至门外的街上,彭芳明邀来的三名男子也冲上来,用洋镐把对杨建伟进行围打。不远处的杨建平见弟弟被围打,便从家中取来一把双刃尖刀,朝彭芳明的胸部猛刺。彭芳明受伤后离开现场,不久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法院认为,杨建伟、杨建平合伙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杨建伟手段较残忍,其行为不属于仅为制止对方侵害而实施的防卫行为;杨建平系在看见弟弟被打的情况下,出手帮忙而持刀伤害被害人,“不存在自己面临他人不法侵害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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